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作为北交所转科创板的“转板第一股”,观典防务(SH688287,股价5.45元,市值20.19亿元)的实际表现让投资者失望。5月28日晚,观典防务披露了对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大额长期预付款的资金流出构成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目前资金占用余额1.59亿元;同时,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仍有1.38亿元。
因为预付款等问题,观典防务被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若上述违规事项未在10月底前解决,观典防务将被实施ST(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已收到证监会对公司和实控人高明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高明立案调查。5月29日,公司股价大跌14.98%,创下转板以来新低(5.45元)。
笔者留意到,观典防务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报和审计报告,但是年报中董事会批准报送的日期为4月29日(年报中也附有审计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落款日期也是4月29日,审计报告签字人高明等人的签字日期还是4月29日。也就是在当天,公司向外转出了14064万元资金,资金占用可谓是“精准掐点”执行。若资金转出发生于高明在审计报告上签字之后,那高明就是明知故犯;若时间顺序相反,那高明也应当及时根据审计意见主动说明资金占用的情况,而不是被动等待监管机构问询。无论是哪种情况,高明都难逃监管处罚。
为何实控人对资金的占用能够实施,甚至“精准掐点”完成?这要回到观典防务的治理结构上来。高明握有40.35%的股权,考虑到一些中小股东不参与投票的情况,高明事实上对股东大会投票决议有决定性的影响。不仅如此,高明还曾长期兼任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经营事务,集权过度导致既有制度流于形式。
比如观典防务公司章程明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额(除提供担保外)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前述资金占用事项绕开了这一流程;公司章程还规定,总经理应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工作细则应包括“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等,但笔者从公司公告系统中并未检索到相关细则。
5月28日,高明辞任总经理的议案获批,这是重要的一步,但还远远不够。比如,尽快将《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重要制度补齐并公之于众,并接受企业内外部的监督;董事会人事安排同样需要调整,以体现更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只有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边界,实控人侵占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才能被根除。
王丹 05-29 16:35
刘静 05-29 18:52
张晓波 05-29 17:44
刘畅 05-29 16:33
张晓波 05-29 15:29
张晓波 05-29 15:05
董萍萍 05-29 11:33
王治强 05-2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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