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普通车增量指标按月度平均分配,个人累计摇号 72 次以上可直接申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
增量指标以 1 个自然年为 1 个配置周期,普通车增量指标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 8 万个,按月度平均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
参加增量指标摇号累计次数达 72 次以上的个人,可直接申领普通车增量指标,不占用配置额度
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
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
单位指标占配置额度的 10%,个人指标占配置额度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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