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11.12亿 发行价10.92

2024-06-11 11:07:00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佳电股份6月7日晚间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11,526,063.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哈电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 佳电股份(000922)(000922.SZ)6月7日晚间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11,526,063.28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哈电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和豁免相关涉军信息披露的批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101,788,10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哈电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哈电集团。截至预案出具日,哈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4,945,7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00%,通过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280,63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79%,哈电集团持有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哈电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6.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出具日,哈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4,945,7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00%,通过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280,63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79%,哈电集团持有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哈电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6.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哈电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1,526,063.28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哈电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3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1亿元,同比增长16.69%;归母净利润3.99亿元,同比增长4.75%;扣非净利润3.18亿元,同比增长10.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5亿元,同比增长8.12%。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3亿元,同比下降4.57%;归母净利润9298.48万元,同比下降15.68%;扣非净利润9022.33万元,同比增长12.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亿元,上年同期为-2.47亿元。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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