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2024-06-12 15:53:00 和讯 

快讯摘要

【中证协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证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发行定...

快讯正文

【中证协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证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发行定价利率指标以证券公司评价期承销的债券发行利率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与该债券中证估值收益率的最大偏离程度为依据。”;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负向申报质量指标为扣分项指标,初始分为2分,扣至0分为止。证券公司出现因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差,被交易所以函件等形式提醒的,每出现1次扣0.5分;被约谈、现场督导的,每出现1次扣1分。”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