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600300)原控股子公司被核定应补缴税款 8500 万余元】维维股份近日公告,其收到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税务通知。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申报期限对 1994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核定枝江酒业该期间的应纳税费共计 8500.29 万元。
王治强 05-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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