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
6 月 13 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包括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维持租房提取额度高标准,推出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者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100 万元调整为 120 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80 万元调整为 100 万元。
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150 万元调整为 180 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150 万元。
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144 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 120 万元。
承租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的,按实际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郑州市无自住住房承租其他住房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取最高额度保持每月 3000 元、每年 36000 元不变。
通知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及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继续执行原有规定。
董萍萍 06-13 17:30
刘静 06-12 18:01
张晓波 06-12 18:01
刘畅 06-11 22:04
王治强 06-11 16:01
王丹 06-11 08:20
王治强 06-0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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