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酒业被核定应补缴税款 8500 万余元】
维维股份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枝江酒业转发的相关国家税务机构《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核定枝江酒业 1994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的应纳税费共计 8500.29 万元。
枝江酒业原为维维股份(600300)控股子公司,2020 年维维股份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 71%股权转让给江苏综艺集团。
2020 年 1 月,维维股份曾发布称,枝江酒业根据相关文件,对自 2015 年至 2018 年的消费税的缴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补缴,合计补缴消费税、附加税费和滞纳金约 1.96 亿元。
目前,枝江酒业除上述两次补缴之外,在 2019 年 10 月底至 2014 年底,这段时间是否还需补缴税款?截至发稿,枝江酒业总经理张道红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资料显示,2015 年维维股份宣布回归粮油食品主业,开始剥离其他业务。
今年以来,国内已有维维股份、顺灏股份(002565)、北大医药(000788)、华林证券(002945)、联建光电(300269)5 家上市公司发布了与补缴税款有关的公告。
王治强 05-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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