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及相关人员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6 月 14 日晚间,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经查,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未进行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
申志刚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树军作为公司董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贺翀 06-14 18:09
刘畅 06-14 17:46
贺翀 06-14 17:00
周文凯 06-14 16:53
王治强 06-14 16:10
董萍萍 06-14 16:01
刘畅 06-14 15:29
刘静 06-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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