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冒用他人信息被罚 5000 元】
近日,西藏昌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冒用他人个人信息,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成本多列支 16000 元,被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以 5000 元罚款。
该公司要求更正 2021 年度企业税申报表,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西藏昌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法规,构成其他违法行为,此次被罚 5000 元,以警示其和其他企业规范纳税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刘畅 06-14 19:42
王治强 06-13 12:58
刘畅 06-1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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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6-1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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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波 06-07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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