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征求意见,严禁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玻璃项目,新建生产线能效须达标杆水平,置换产能指标严格依据备案或核准文件。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 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
新建生产线能效须达水泥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产能确定。
用于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不能拆分转让,因不可抗力停产超三年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其产能于 2025 年 6 月底前可用于置换,之后不能。
位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或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 50%省区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得从省外置换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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