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 4.96 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 9 省(区)洪涝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
【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再度预拨 4.96 亿元救灾资金】
6 月 26 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 4.96 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该资金将支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广东、广西等 9 省(区)做好洪涝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
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受灾群众救助,以及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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