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9 日,宁波市住建局调整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新购住房认定标准有变化。
【宁波市住建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7 月 9 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并延长购房补贴政策。通知规定,居民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区范围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新购住房均按首套住房认定。同时,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新购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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