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9 日起,宁波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可贷额度、贷款利率及购房首付比例。
7 月 9 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并延长购房补贴政策。
通知规定,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 15 倍调整为 20 倍,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25 个百分点。
此外,7 月 9 日起,在宁波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 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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