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0日讯 青岛港(601298.SH)昨晚发布关于拟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青岛港拟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因本次重组未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
经各方协商,青岛港拟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调整,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管道”)5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涉及减少标的资产范围,即不再收购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烟台港集团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67.56%股份、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60.00%股权、烟台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91%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新增标的资产范围,即收购烟台港集团持有的港源管道51.00%股权。本次拟减少的交易标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预计均超过2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及相关规定,预计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青岛港表示,由于本次重组方案涉及重大调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将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2023年7月1日,青岛港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显示,青岛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油品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50.00%股权、日照港融100%股权和烟台港集团持有的烟台港股份67.56%股权、莱州港60.00%股权、联合管道53.88%股权、港航投资64.91%股权、运营保障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青岛港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财务顾问为中金公司。
2019年1月21日,青岛港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45,437.6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4.61元/股。青岛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叶建中、董文;联席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9,467.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97,892.98万元。
2019年1月8日,青岛港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97,892.98万元,用于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青岛港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11,574.36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0万元。
刘畅 07-0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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