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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 年6 月30 日至7 月29 日。《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从管理机制、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创新活动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法规制度设计,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
为L3 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制度规范《条例》旨在重点解决北京市特定区域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为L3 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同时给后续探索实践预留空间,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创新管理、创新发展、创新应用。
《条例》从五个方面对自动驾驶进行法规制度设计《条例》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法规制度设计。从管理机制方面,《条例》提出市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推进协调机制,将推动发展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对创新研发、产业链发展促进、测试评价和认证能力建设、标准制定、数据利用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提出为自动驾驶汽车领域新技术、新场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设立监管沙盒;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层面,《条例》对通行区域、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管理平台等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从创新活动规范方面,对创新活动阶段、创新活动场景、创新活动管理、申报确认制度、便利化措施、道路运输服务试点等进行了规定。对驾驶人或(远程)安全员进行规定,明确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安全保障方面,对行车安全、网络安全、测绘安全、保险保障等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企业投保种类,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
丰富自动驾驶城市出行服务应用场景
《条例》为自动驾驶汽车设定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征求意见稿提到,本市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以及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投资建议
近期,车路运一体化相关支持政策密集出台。6 月,工信部等四部门宣布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并确定了9 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7 月,五部门确定20 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上周,小马易行、百度智行等四家企业成为获得上海市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许可的首批企业。目前,北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累计为31 家测试车企发放了道路测试的牌照,自动驾驶测试的里程超过2800 万公里,年内将实现全市600 平方公里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全覆盖。
《条例》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等政策,将从管理框架层面对自动驾驶进行进一步完善。从法律法规角度对自动驾驶汽车产业进行规范和保障将有利于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逐步解决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难题,推动商业化落地。建议关注智能驾驶产业链,重点关注具备L3、L4 级别自动驾驶能力的相关车企以及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
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加剧;2、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3、相关政策推进不及预期;4、汽车销量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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