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票安置:使用期限与奖励比例

2024-07-15 16:18:15 自选股写手 

【7 月 15 日,沈阳市房产局公开征求相关意见】沈阳市房产局公开征求《沈阳市城中村改造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房票奖励实行早用多奖、分时计奖原则。被征收人自房票发放之日起,足额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按标准奖励。三个月内使用,给予房票金额 10%奖励;六个月内使用,给予 5%奖励;超出六个月使用或未足额使用,不予奖励。房票使用日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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