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7 日,中证协拟修订《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等,影响保荐人。
【7 月 17 日,中证协拟修订《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并向保荐机构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中证协拟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
调整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 A,在原名单中增加保荐代表人撤否项目信息,并新增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 D(暂停业务类)。
业内人士称,此举对撤否次数较多的保荐人影响较大,未来对保荐代表人专业性、合规性要求更高,违规成本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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