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9 日晚间,德林海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合同纠纷最新进展】 德林海近日收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反诉状》等法律文书。 江川水利局因对合同中“审计”理解有分歧反诉,要求玉溪子公司返还约 1.03 亿元资金及资金占用金。 德林海称反诉不构成合同终止或变更,玉溪子公司一直按约履行,项目运行效果良好。 双方矛盾核心在于对“审计”的理解不同,上市公司认为江川水利局反诉无法律与合同依据,违背合同本意。 德林海表示公司现金流充足,相关诉讼案件涉及的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刘静 07-10 16:28
刘静 05-06 17:29
张洋 04-16 06:43
周文凯 04-01 10:0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