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3 日,医保局发布通知推进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2.0 版工作,强调多项医保结算相关事宜。
【7 月 23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2.0 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加快推进年度基金清算工作,次年 6 月底前需全面完成清算。要按协议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确保预算用于结算清算,保障医疗机构合理权益。各统筹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月结算工作,提升结算效率,费用结算时间原则上自申报截止次日起不超 30 个工作日,要按季度或月向医疗机构反馈情况,指导其调整规范行为。医疗机构不得将相关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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