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4 日,东阳光控股股东提议公司以 2 至 4 亿元回购 A 股股票。
【东阳光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7 月 24 日电,东阳光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函件。深圳东阳光实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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