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5 日,华北部分信托公司被禁与银行理财合作提供“收盘价估值”服务,因其存风险隐患和监管套利空间。
【7 月 25 日:华北部分信托公司接监管通知,禁止与银行理财合作提供“收盘价估值”服务】近期,华北地区金融监管部门向辖内部分信托公司下发通知,禁止其在与银行理财合作中提供“收盘价估值”服务。监管指出,部分信托公司在有第三方估值时,自行选用收盘价法、成本法对所投债券估值,存在风险隐患。包括隐匿债券风险、存在估值操纵空间、形成监管套利空间等,如未及时披露风险、影响持仓债券估值、规避净值化管理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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