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严格限制建筑高度】
江苏省住建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近日起草《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各地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应明确建筑高度、容积率等上限指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100万-300万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新建超高层建筑的,需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报同级城市党委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张晓波 07-29 12:51
张晓波 07-28 11:03
郭健东 07-20 15:12
贺翀 07-20 10:42
周文凯 07-11 16:30
刘静 07-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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