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2024-07-29 17:21:15 自选股写手 

【威龙股份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遭山东证监局警示】

威龙股份近日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发出的警示函。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重大诉讼情况,违反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威龙股份及董事长朱秋红、总经理孙砚田、时任秘书白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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