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遭山东证监局警示】
威龙股份近日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发出的警示函。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重大诉讼情况,违反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威龙股份及董事长朱秋红、总经理孙砚田、时任秘书白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王治强 07-24 16:10

刘畅 07-23 19:35
刘静 07-23 17:30

王治强 07-0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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