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赁企业:10 月 1 日施行新办法

2024-07-31 18:42:30 自选股写手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7 月 31 日发布住房租赁相关办法】

7 月 31 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 10 月 1 日起施行,主要针对北京市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办法》规定,押金按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金额存入托管账户,单次收租超 3 个月的,租金按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监管账户。其中,3 个月租金部分 1 日内划转至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 1 个月租金。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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