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资产的减值认定和处理需与保险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保持一致。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已发生信用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第四十条执行,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已发生信用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 号)第四十一条执行。
王治强 08-01 17:00
刘畅 08-01 16:44
董萍萍 08-01 16:43
张晓波 07-26 17:52
贺翀 07-26 17:23
董萍萍 07-16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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