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对韩勇提起公诉,涉嫌受贿案涉及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利益输送】
8月6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韩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指控显示,韩勇利用其担任多个职务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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