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2024-08-06 18:22:01 证券时报网 
新闻摘要
证券时报e公司讯,清新环境8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邹艾艾、李其林、王斯淳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邹艾艾作为董事长、李其林作为总裁、王斯淳作为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证券时报e公司讯,清新环境(002573)(002573)8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邹艾艾、李其林、王斯淳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邹艾艾作为董事长、李其林作为总裁、王斯淳作为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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