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有关 2024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事项通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要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于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报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 2023 年清单、拟继续申请进入 2024 年清单的企业,须重新提交部分证明材料地方工信部门依据企业条件对申报信息初核推荐,于 9 月 15 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董萍萍 08-06 16:10
贺翀 07-28 16:30
王丹 07-28 16:15
周文凯 07-26 23:30
王治强 07-18 13:21
郭健东 07-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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