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9 日广西财政厅称,2024 年前完成乡镇财政所机构改革,多地已推进,业务衔接受关注。
【8 月 12 日消息,广西乡镇财政所机构改革正推进】8 月 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刊文介绍,南宁市财政局积极抓好财政所机构改革业务指导,按要求各乡镇财政所须在 2024 年前完成机构改革,确保财政所撤销后,市县乡三级财政业务有效衔接。7 月 15 日,广西百色市西林县财政局发布公告,将乡财政所职能划由乡(镇)财政办公室承担,不再保留乡(镇)财政所。今年 6 月,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财政局发出公告,原 11 个乡镇财政所撤销,乡镇财政所相关职责划入乡镇财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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