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成都调整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8 月 14 日起执行,规定有变。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8 月 13 日电,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贷款,以申请时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套数为依据。无住房认定为首套,有一套认定为二套,有两套及以上不予贷款。通知自 2024 年 8 月 14 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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