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2025 年 3 月施行

2024-08-16 17:39:15 自选股写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100033),并在信封上注明“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 该办法涵盖总则、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保障、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多方面内容,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了合规管理的定义、适用范围、原则等,规定了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合规管理部门等的职责与分工,强调了合规管理的保障措施,包括人员配备、独立性保障、薪酬管理、信息化建设、问责机制等。同时,还对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进行了说明。 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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