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8 日,合肥拟规定新建住宅每百户不低于 30 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
【合肥拟规定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标准】8 月 18 日消息,合肥市司法局公布《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多方面予以明确。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养老设施宜与幼托、文化和体育活动空间结合设置,与医疗卫生设施临近,提倡医养结合,统筹规划。新建住宅项目按每百户不得低于 30 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350 平方米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住宅项目按每百户不得低于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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