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9 日,长沙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拟收购区域内已建成未售商品房,对房源有条件要求。
【8 月 19 日,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征集公告,拟开展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据悉,原则上项目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 120 平方米以下的要求。 征集范围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房源需满足位置合适、户型面积合适、生活便利、手续齐全四个条件,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四证齐全,保证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贷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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