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强调债券业务创新及央地监管协调机制,预计将提振二级市场信心。
【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全文公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已经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指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协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推动债券业务创新,并建立央地债券监管协调及违约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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