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3 日,常州市印发通知,将事业单位债务举借等全过程纳入管理,从严规范管控。
【8 月 23 日,常州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相关通知】近日,常州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的通知》。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管理全过程遵循“合法合规举借、安全高效使用、按时足额偿还”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偿还等全过程纳入管理范围,从严从紧规范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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