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3 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答问,涵盖治理、风险、资金等多方面强化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答问】《暂行办法》聚焦防风险强监管,重点强化小额贷款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一是对公司治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规模小或股东少的公司可适当简化组织机构。二是明确资产风险分类要求,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将逾期 90 天及以上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三是明确资金账户监管要求,对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需向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定期报告。四是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需使用独立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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