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6 日,上海制定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优化廊道送出和电网消纳等内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8 月 26 日电,该方案提出优化廊道送出和电网消纳。 立足项目周边电网接入条件,通过技术性分析优选接入点和接入电压等级。光伏送出路由应做好与原有风电设施衔接,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路由方案,做到节约集约用海、集中统一送出。 电网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划和方案,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加快推进海上光伏项目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支撑规模化海上光伏高效接入。电网企业建设确有困难、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可由海上光伏投资主体出资建设,经协商一致后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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