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8日讯 超卓航科(688237.SH)昨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超卓航科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2400万元到3000万元。2024年2月26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3800万元到-2995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500.16万元。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和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
2024年1月2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子公司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机厂于2023年12月开展飞机零部件及工装加工制造业务,金额共计 923.75万元;2023年12月公司购买管理人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为1000万元。上述交易公司补充审议并披露为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已达到披露标准。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湖北证监局认定,超卓航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李光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羿含作为公司总经理、王诗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超卓航科、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超卓航科主营业务为定制化增材制造和机载设备维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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