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央地共担资金 8 月 28 日

2024-08-28 11:42:30 自选股写手 
【8 月 28 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其中明确,按照《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 9:1 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 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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