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9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产品销售价格 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 2000 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 3 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0%,每件补贴不超 1000 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每件补贴不超 2000 元。各地市可结合实际将补贴范围扩展到上述“8+3”类品种以外的“N”类家电产品,补贴按照不高于以上类似产品的标准制定。“3+N”类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全省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家电销售量力争 201 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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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29 14:06
董萍萍 08-29 07:33
董萍萍 08-28 13:45
张洋 08-27 09:10
张晓波 08-22 10:59
郭健东 08-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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