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连续发布四条公积金优化政策,涵盖首套资格认定、异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商转公”等方面。借款申请人在购房地无住房,用过 1 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再次申请时执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政策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施行,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2024 年 7 月 26 日前已申请未发放且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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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3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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