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建委新政:9月1日起出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2024-09-01 11:3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重庆新政:2024年9月起,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仅核查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无房家庭认定为首套房。

快讯正文

【重庆市调整房地产交易政策,出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生效。根据新政策,居民家庭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将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若家庭成员在该区县无住房,将被认定为首套房。 此外,居民若将其在重庆市内的自有存量住房用于租赁,并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那么在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将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这一政策的调整旨在优化房地产交易环境,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畅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