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上半年营收降11%净利降4% 此前业绩连降2年

2024-09-03 14:14:01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日讯广发证券近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7.78亿元,同比下降11.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2亿元,同比下降3.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67亿元,同比增长8.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74亿元,上年同期为78.76亿元。今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52元/股,同比下降7.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9%,同比减少0.45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分业务来看,今年上半年,广发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3.42亿元,同比增长14.93%;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52.16亿元,同比增长2.42%;交易及机构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27.84亿元,同比增长13.53%;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34.27亿元,同比下降30.01%,主要是基金管理费收入和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日讯 广发证券(000776.SZ)近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7.78亿元,同比下降11.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2亿元,同比下降3.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67亿元,同比增长8.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74亿元,上年同期为78.76亿元。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5,242,153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前,广发证券业绩已连降2年。

2023年,广发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233.00亿元,同比下降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78亿元,同比下降12.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08亿元,同比下降8.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19亿元,上年同期为500.22亿元。

2022年,广发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251.32亿元,同比下降26.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29亿元,同比下降2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46亿元,同比下降29.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22亿元,上年同期为-273.23亿元。

今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52元/股,同比下降7.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9%,同比减少0.45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发证券总资产为6,893.28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07.03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3.67%。

今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实现投资收益36.93亿元,同比增长38.26%,主要归因于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

今年上半年,广发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2388.92万元,上年同期为450.63万元。

主营业务分业务来看,今年上半年,广发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3.42亿元,同比增长14.93%;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52.16亿元,同比增长2.42%;交易及机构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27.84亿元,同比增长13.53%;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34.27亿元,同比下降30.01%,主要是基金管理费收入和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报告期内,境内股权融资方面,公司完成A股股权再融资项目3单,主承销金额69.45亿元;完成新三板挂牌3单。境外股权融资方面,完成港股IPO项目2单,其中作为保荐代表人IPO项目1单,发行规模10.46亿港币;完成再融资项目2单,承销金额48.81亿港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发证券员工总数14,492人(含劳务派遣、经纪人);其中,母公司员工数量12,112人,子公司员工数量2,380人。

今年上半年,广发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7.81亿元,上年同期为59.21亿元。

截至6月末,广发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84.80亿元,上年末为94.96亿元。

经计算,广发证券今年上半年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37.65亿元,比上年同期45.51亿元下降17.27%。

2024年3月22日,广发证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2号),指出公司在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内部研究报告撰写不规范,未体现出在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部分内部研究报告撰写不规范,存在逻辑推导过程缺失、计算错误较多等问题。最终报价的集体决策过程缺失,逻辑推导过程不完备,定价依据未充分支持最终报价结果。

二是询价流程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询价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在研究报告撰写、定价决策机制、操作复核等重要事项上缺少明确规定。报价复核操作记录滞后,通讯设备管控不到位,内控执行方面存在缺失。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广发证券予以监管警示。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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