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徐翔等被判赔偿,金额明确

2024-09-04 17:36:15 自选股写手 
新闻摘要
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一被判向四名原告赔偿,案件具典型性,体现对投资者权益保护。

【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一审被判向四名原告赔偿投资损失,文峰股份担连带赔偿责任】 9 月 4 日,该案原告之一的代理律师许峰称,9 月 3 日接到落款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的民事判决书,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次选定的示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徐翔、徐应向四名原告分别赔偿 5.38 万元、85.97 万元、18.28 万元和 6332.92 元。 “一审判决还没生效,原告应该不会上诉,要看被告是否会上诉。”许峰表示。 判决书显示,徐翔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也未聘请代理律师,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 本次案件中四名自然人原告分别提出 7 万元、57.76 万元、14.02 万元和 8.4 万元的投资损失赔偿诉求。经测算,四名被告的损失分别为 5.38 万元、85.97 万元、18.28 万元和 6332.92 万元,法院对此认可。该案操纵行为开始日为 2014 年 12 月 23 日,影响消除日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 此前,青岛中院查明,2014 年 10 月至 12 月,徐翔得知徐欲减持文峰股份股票,双方商定由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并接盘,徐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徐翔,控制文峰股份发布相关信息共同拉升股价实现高位减持套现。2015 年 4 月 7 日至 5 月 13 日,徐通过大宗交易大量减持,徐翔接盘后在二级市场抛售。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徐翔使用 16 个证券账户连续买卖文峰股份股票,最终获利 4.54 亿元。徐减持套现 67.62 亿元,盈利 51.49 亿元,违法所得 34.08 亿元。 徐翔、徐 2017 年均被判决操纵证券市场罪,文峰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受行政处罚,此后投资者发起民事索赔。经过多次庭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许峰称,此次一审判决采取示范判决模式,涉及四位原告,此前提交过操纵索赔起诉材料的其他案件尚需等待。示范案件在证券投资者索赔案件中常见。许峰表示,此次民事判决体现了法院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对打击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等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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