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因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 红日药业近日公告,公司已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3年,红日药业与甘肃佛慈红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达5591.35万元,但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公告。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红日药业及时任董事长姚小青、总经理郑丹、秘书杨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高度重视,并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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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9-06 17:36
刘畅 08-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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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1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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