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9.14

2024-09-14 10:0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9 月 14 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原则及相关管理要求。

快讯正文

【9 月 14 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主要遵循自用为主、物尽其用原则。资产应先用于单位履职、保障事业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资产共享共用,提高效能。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对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共享共用的国有资产,经论证和集体决策,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可出租出借,中央行政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中央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直接投资新设或新入股企业,确需的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规范有序。细化出租收入、共享共用合理补偿收入和中央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管理要求,明确科技成果对外投资收益等转化收入按规定留归单位,要求及时收取资产使用收入,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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