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1年1期亏损 正拟定增2021上市两募资共8亿

2024-09-18 10:19:00 中国经济网 
新闻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华依科技日前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1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2.70万元,上年同期为-223.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73.58万元,上年同期为-522.7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0.75万元,上年同期-4118.45万元。华依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华依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23,5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889,73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527,95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361,778.32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华依科技(688071.SH)日前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1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2.70万元,上年同期为-223.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73.58万元,上年同期为-522.7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0.75万元,上年同期-4118.45万元。

2023年,华依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52亿元,同比增长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94万元,上年同期3680.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3.20万元,上年同期3033.0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6.80万元,上年同期为6534.82万元。

华依科技于2021年7月2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数量为1,821.12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13.73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凌、王巧巧。

华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3.9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389.71万元,公司2021年7月23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9,169.16万元,计划用于智能测试设备扩能升级建设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华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5614.27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为3,500.00万元。

华依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号)核准,华依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23,5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889,73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527,95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361,77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8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50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华依科技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华依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巧巧、阮元;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18日出具的《验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5097号),截至2023年4月17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565,889,737.14元。

经统计,华依科技上市以来共进行过2次募资,合计81592.95万元。

此外,华依科技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104.5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西泽嘉,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励寅控制的企业。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上海西泽嘉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华依科技于2024年5月21日发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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