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2 日,远洋集团公告重组将通过英国和香港两项程序实施,涵盖不同债务。
【9 月 22 日,远洋集团于港交所公告,重组将通过两项并行程序实施】
重组将按互为条件的基准,通过两项并行程序进行,分别是本公司根据公司法第 26A 部分实施的重组计划,以及远洋地产(香港)根据公司条例第 670、673 及 674 条实施的协议安排(“香港协议安排”)。
英国重组计划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各组别的相关债权,香港协议安排仅涵盖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即 A 组债务),这当中考虑到现有票据的管辖法律(即英国法律)以及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的管辖法律(即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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