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5 日,宜昌出台 6 项房地产措施,包括取消新建住房价格指导等,扩大保障房范围。
【9 月 25 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通知】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包含 6 项措施,如支持企事业单位以需定建等。 宜昌明确全市不再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还定量面向特定人员公开配租公租房,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支持县市区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将乡镇特定公职人员纳入县城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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