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7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发布了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先锋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先锋精科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在科创板募资58,700.00万元,用于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先锋精科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刘天宇、刘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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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9-26 18:37
王治强 09-20 19:59
王治强 09-1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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